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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老师好,公司现在要进行名称和法人变更,想要和现在的职工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作为公司HR,我应该如何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比较妥善?公司变更的时候社保这块儿又该如何处理比较妥善呢?请老师给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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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是娇娇的娇

 

2015-11-1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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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崔晓光

    										

    你好。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权利义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合并时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无需重签,由合并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延续原合同的时间。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按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另外,社保办理只需在所注册管辖区县的社保局申请变更手续,即可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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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16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