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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偿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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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夜叉999

 

2020-03-14 19:40

我司有对夫妻,今年3月15当日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男的1954年4月7日生,女的1965年生的,7月26日公司老总想无偿解聘此俩人。人事部及车间主管之前有口头通知其两人在一个月之内离职。公司派人与此夫妻多次协商未果。后公司又往后顺延一个月提出与之解除劳动关系。但此对夫妻一直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方肯离职。请问各位大神有什么高招尽快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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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员工到达法定年龄,则劳动关系法定终止,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所以建议企业等明年女工到达50周岁时一并处理。企业可以开个座谈会,参加人员为人事部主管人员、生产部领导及员工的主管领导,肯定员工的成绩,言及到龄是国家政策,也是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给员工一份慰问金或纪念品,可以的话可以一起就餐,增加融洽的气氛。企业仁至义尽,员工应当理解,如有不服,仲裁也好,诉讼也罢,企业尽管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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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4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