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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予员工期权,股权激励,与劳动合同以外的协议产生纠纷,是去劳动仲裁还是去法院,这方面超出劳动法范围的如何诉求?@崔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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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借为

 

2015-08-1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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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Rober

    										

    提供以下参考:员工股份期权实质上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也是一种激励机制,它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本之上的,是一种新的货币分配方式。我们认为员工期权收入应属于劳动报酬,是基于劳动关系的非固定报酬。期权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直接关系到是否要经过仲裁程序。我们知道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诉讼。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等发生的争议。而员工期权争议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所获得的股权收益也是对于公司努力工作的回报,因此应当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目前有些法院将员工股权纠纷视为普通民事纠纷,我们认为员工期权纠纷应当属于劳动争议,受劳动法的保护,也需要仲裁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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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5-14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