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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位女同事经常请病假,部门领导对这员工有意见,想把这员工辞退,让人力资源部去沟通,请问人力资源部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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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球

 

2019-12-04 19:40

关于辞退经常请病假员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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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1、 首先公司因为员工请病假欲辞退的做法是违法的。2、 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违纪员工,企业应及时锁定相关证据,同时适用的企业规章制度应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履行公示环节及员工的违纪行为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则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流程予以合法辞退,不存在风险。否则,容易埋下法律风险。3、 题干中,员工请病假是否有出具规定等级医院的病假条?员工经常请病假符不符合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病休时间?如果都有的话,建议谨慎操作。如果手续不全,主管可不批准休假,如果强行休假,按旷工处理,相信各公司对于旷工的处理内容都是有的。根据规章制度操作即可。4、 人资部门劝退前,首先应该思考一下,该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如何,是否已经达到劝退的条件?如果员工其他表现都好,就是身体状况原因要请病假,单位还因此要辞退,试问,这样的单位还能留下人心吗?5、 如果领导一意孤行,那么人事部门应当做好沟通和协调的工作,对员工晓之以强动之以理,并给予适当的补偿金,协商一致办理离职手续。6、 人资部门虽说拿企业的钱,但是很多时候是要给老板提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的,不是充当侩子手的角色,总而言之,辞退员工要证据充分,合法操作,人情辅助。【法律依据】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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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4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