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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公司又对特殊岗位和班组长级别的员工附件一条:办理离职手续必须提前2-3个月,不然就按:当月工资减去6天工资的80%计算,员工当时也签了。现在某特殊岗位的员工因家里有事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但是公司说要提前2个月,按当时签订的合同办理。不然按规定的扣钱。请问针对特殊岗位和班组长级别的员工申请离职必须提前2个月以上,不然就扣钱,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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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夜叉999

 

2019-10-24 14:40

签订正式合同后的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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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1、首先考虑你们的附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的话扣钱当然不合理,如果是在法律上能够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那就完全可以按照条款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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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4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