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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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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还是要有的

 

2019-09-08 10:00

一个员工下班去打饭的时候,摔伤了,公司另外找了个理由给他申请工伤:在下班临界点去办公室查考勤的时候,因为地面湿滑摔伤,结果社保局认定说是处理私人事情不认可为工伤,现在员工很激动:1、说我们没有帮他处理好这个事情;2、他要求公司按工伤待遇给他赔偿,他现在要求公司带他去申请评残,治疗的医疗费是公司出的,请问,如何处理这个事情,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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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上工伤认定中,员工下班去打饭及查考勤都不属于工伤范围,为此在处理时从中找相关的来符合认定工伤,可以从第二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收尾性的工作来找事例符合处理,但员工此事认定不了工伤,在公司场所内摔伤医疗费还是应公司出,给其工伤待遇,但也要协调好,本人有责任自行摔倒,治疗好后就没有必要去申请评残,只是个摔伤没有评残的必要,因之前处理时没有相对的沟通好,员工就会认为全部责任是公司的,导致很多过分的要求,为此在处理前应沟通好,事后就没有这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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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