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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新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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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缘

 

2019-05-02 10:20

公司针对新员工进公司,有一项新工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公司规定员工工作不满2年离职的,要扣回之前每月发放的新工补贴。现有一员工离职,工作未满2年,离职时公司扣除了员工的新工补贴,而导致产生劳动纠纷,请问员工新工补贴具体应怎么操作才能规避劳动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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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除法律规定的个税、社保、约定的培训违约金、病事假等,其他的费用都不得扣发员工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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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2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