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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离不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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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瓶

 

2019-04-17 10:20

我们公司人员一直比较稳定,极少员工离职。近日发现1名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个在我们公司是属于一票否决的。这也是由于近日该名员工的家庭矛盾激化,致使其前妻到公司闹公司才知晓这件事情。该名员工也是知晓这个制度的,理论上按照规章制度,公司是可以和员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考虑到该名员工已在公司服务了多年,愿意额外给多一个月的工资,同时让该名员工自己写离职申请书。如果单就这个事情本身,个人觉得公司这样操作也无任何不妥,反而还会觉得公司挺有人性化的。但问题在于去年曾发生2起这样的案例,均是员工不想干了,然后在公司制造一些影响极大的事端,但最后公司并未严格按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来处理,反而是协商处理,也是由员工自己写申请书,然后公司支付补偿金,并且支付的标准比这次还高,就表现和服务年限皆不如目前的这名员工。公司目前也没有针对这方面的制度或标准,在这个情况下,个人觉得参照历史就是一个标准,不管历史是正确与否。整件事情看起来,感觉就像会哭的孩子有奶喝,这种做法无疑是鼓励员工走时要折腾点。到底是我的想法错了,还是公司的想法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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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1、建议以后遇到主动离职的情况应该让其填写离职申请单,办理交接手续,将相应的通话记录备案,无论是邮件、秋秋、短信、还是通话录音,总之能够证明员工主动离职,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办事儿,2、公司要制定严格保密制度,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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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7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