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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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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还是要有的

 

2019-02-18 18:20

朋友公司有一个焊工,在入职公司之前做了二十几年焊工,入职的时候提交的不是职业病权威机构做的体检表,就是一个普通三甲医院的常规检查体检表,显示正常,在他们公司上班一个月后发生工伤,食指关节处肌键断裂,现在休了四个月的假。如果劝退此人,在离职时需要给他做职业健康检查吗?如果检查有职业病方面的问题,公司是否要承担职业病的全部治疗责任?因为他真正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才一个月左右,之后一直在休假,而且此人品质相当不好,医院不给开全休单就天天去医院闹,企业不给休就投诉,这类事情如何处理能把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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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一、《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04.10)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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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18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