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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还有一年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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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萱子

 

2019-01-30 07:40

我司有一名清洁工,1998年入职,公司不断的整合及分离,人事档案里有正式合同从2005年2月签订(每年一签订),2010时单位了断并给予数额较少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了断,又换了单位重新签订合同至今,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都没有变,目前还有一年多就退休了,单位又整合,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操作可以吗?如果可以,她的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金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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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劳动法对于弱势位置的劳动者处于优先保护地位。1、仲裁时候是否允许补充之前买断工龄的费用?2、合同主体虽然变更了。但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一条是否可以理解为员工的权益是延续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分立、合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产生权利义务的继承问题。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及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均不发生变化,只是分立、合并中形成的新主体替代旧主体,成为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原有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双方的约定。至于第二种情况,在企业没有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独立的用人单位工作而发生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问题,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的主体变更以劳动者同意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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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30 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