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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员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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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夜叉999

 

2018-12-25 16:20

服装企业,行政大部分岗位实行的标准工时,有小部分员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44小时,对照《劳动法》第36条规定,超过44小时周工作时间的员工,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加点或加班工资?如果需要,是在40小时之外支付还是44小时之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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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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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5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