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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与任职资格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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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r0923

 

2018-03-14 17:32

老师,你好! 我们公司是食品零售行业。入职的时候,每个员工都办有健康证,这是入职的必要条件。 每年,公司会提供一次带健康证办理的的体检。因为医院及政府管理的松懈,有的女职工没有做胸透,也算过了,体检合格。 但是,今年,我们咨询了医院,不做胸透,就拿不到新健康证。 而我们公司备孕的女职工较多,如果拿不到新健康证。我们就不能让他们接触食品销售等工作。大量人员需要转岗。 还是,我们可以事先向员工说明任职资格,如果本次没有拿到健康证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请问,怎样操作合理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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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 儒思用户1498008170

    										

    解除没问题,但是需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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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10 16:35

  • 学员大将

    										

    查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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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15 06:12

  • 儒思用户1498008170

    										

    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不符合任职资格可以转岗,也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发放补偿金即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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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14 19:31

    • zlr0923

      谢谢。我比较认可这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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