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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员工交纳五险一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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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mamo

 

2020-06-01 17:00

因员工问题导致员工入职时不能及时交纳保险(如:社保中断期个人要求自己交纳,个人迟迟未交纳完毕;公积金因个人原因未转移至我单位)这种情况,在数月或数年后员工上述问题已办理完毕后,单位可以只从员工办理完成当月开始交纳保险吗?之前的是否可以因员工个人原因不给补缴?这种情况有无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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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1)这个问题,入职第一个月发生的时候你就应该让员工写个承诺书,大体意思就是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企业无法按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员工个人承担。2)如果员工自己缴纳了,他不退保你交不进去。比如,员工5月入职,你应该5月带他交保险,但是其他单位帮他交到了7月,那你也就只能从8月开始交,对方不退保,你交不进去。3)如果他前期只是因为资料不全而没有缴纳保险,你也没让他写承诺书,那你需要从他入职开始补缴,这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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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1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