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 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 步至“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优惠券已放入您的账户中,请在app“ 我的-优惠券”使用

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

签到成功

已累计签到 07 天,继续加油吧!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签到失败

非常遗憾!连续签到中断,今日签到将重新累计天数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重新签到

已签到

您今天已经签过到了
去浏览其他内容吧,同样很精彩呢!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员工手册问题

分享到

 

收藏
同行天涯

 

2020-05-25 14:40

规定以上内容警告3次无效者,无理由辞退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 那劳动法规定的“严重违规了公司规章制度”是指什么

添加回答

回答(1)

  • 儒思小秘

    										

    只要你们的制度是走了合法的程序,员工也都认可,就可以执行。个人觉得有的不太合理,比方说第12条,只是用公司的纸杯,三次被警告就要解除合同,过于的严厉了,让员工看了不会对公司有好的印象。还有第8、9、11条。这些内容应该保持逻辑性一致,现在这里面有的是引导条款,有的是罚则条款。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容易被认定为克扣工资。劳动法所说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也是由公司来定义,但要合法合情合理,如果说用公司的纸杯三次就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碰上有的法官,就会判定这种条款无效。

    0
    回复

    2020-05-25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