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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招聘选拔

招聘广告能否设置性别要求?

2019-12-03 7221 13 0 0 来源: HR范

 案例回溯:

2014年11月,杭州东方烹饪学校惹上官司,一名女大学生以该校招聘性别歧视为由,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

经杭州西湖区法院经审理后,于11月12日对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杭州东方烹饪学校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小郭平等就业的权利,对小郭实施了就业歧视,给小郭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并酌情判令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

而这件事情的起因,仅仅是因为在“文案策划”岗位招聘条件里设置了“限招男性”。

因招聘广告上面的“限招男/女性”,发生的纠纷案不在少数,而只要一惹上官司,吃亏的一般都是公司。

但HR很多时候并不是所谓的“性别歧视”,可能只是为了想让候选人群更加精准,不小心误判了所招岗位的性别要求所致。

所以,就业的相关法律中,究竟是如何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呢?范范在下面为你找到了两条条文。

法律条文: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范范感想:

作为HR,在招聘文案上一定不可大意,力求精准候选人的前提,理应对该岗位了解足够彻底,切勿弄巧成拙,因小失大。

另一方面,这也暗示了作为HR,不要只看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招聘不是单向操作,这不仅仅只是说求职者与面试官,还是说HR与业务部门、需求与岗位的契合程度。

说到底,招聘的广告上面能够设置特定的性别要求?


如果该工作没有特定意义上的性别需求,比如有的工作男人做起来就费劲,那设置不招女性,至少也是情理之中的。但是上述事例中的工作只是正常的“文案策划”而已,还要设置性别要求,这不是自己缺心眼吗?

不管怎么说,招聘是企业人才流入的关口,也是企业形象对外的近距离窗口,每位HR理应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保证不出现差错。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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