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 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 步至“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优惠券已放入您的账户中,请在app“ 我的-优惠券”使用

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

签到成功

已累计签到 07 天,继续加油吧!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签到失败

非常遗憾!连续签到中断,今日签到将重新累计天数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重新签到

已签到

您今天已经签过到了
去浏览其他内容吧,同样很精彩呢!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关注儒思微信订阅号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资讯>劳动法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2020-02-05 5601 21 0 0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案例


  王先生是某建筑公司架子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个月后,王先生在工作中不慎跌落,腰部重度损伤。王先生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以王先生刚进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为由不愿申请工伤认定。


争议焦点


王先生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怎么申请?


解析


  如果王先生所在的建筑公司未在事故伤害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王先生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赞  |  0       收藏  |  0
发表

0 评论

展开查看剩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