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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评鉴测评

疫情当前,创始人应知道的10个最受关注的企业复工问题

2020-02-04 5938 16 0 0 来源: 中欧商业评论



疫情当前,企业如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将疫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疫情凶猛,创始人作为企业的领航人,牵挂和焦虑的不仅仅是个人及家人的健康安危,更多的是整个企业生存、运营和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个问题和难关。一方面要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要扛住巨大的经营压力,积极思考和决策,将疫情带来的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这两天企业创始人提出了好多个实操问题。


  • 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假期和延后复工的,休假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 确需工作的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 在医院隔离观察的员工和自行在家隔离的员工工资,又应当如何发放?


  • 企业现在经营困难恐怕坚持不下去了,应当怎么办?


  • 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缓解压力和降低成本吗?


  • ……


为帮助更多创业者答疑解惑,极光一一告诉大家。


01


国务院或地方政府规定春节延长假期或延迟复工期间,到底是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


律师解读


原则上春节延长假期的性质应视为休息日;延迟复工期间的休假定性,各地存在差异,例如上海倾向于认为是休息日,广东倾向于认为是停工停产期间。因此,在春节延长假期期间企业个别员工确需上班的,视为休息日加班,之后应当予以调休或按休息日加班的标准支付200%的工资。延迟复工期间员工确需上班的,按各地政策执行。


实务建议


为保障员工安全,与全社会共同防控疫情,春节延长假期或延迟复工期间的,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建议企业尽量不安排提前复工;如确有需要提前推进的工作,建议组织所涉及员工在家办公,远程协同推进工作、参加会议;未来可通过安排员工再行调休,这种情况下无需支付在此期间的加班费。


02


国务院通知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各省市地方对于复工时间另有具体规定的,企业应当如何执行?


律师解读


各省市尚无具体规定的,按2020年2月3日正常复工处理;各省市地方在2月2日基础上明确通知延迟复工的,企业按其所在地的各省市地方通知执行。


目前来看,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安徽、湖北、山东等地又陆续发出通知进一步延迟复工,各地政策在复工时间和上班待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2020年1月31日晚,北京最新发布的复工政策并未直接要求企业延迟复工至2020年2月9日24时,用人单位2月3日至2月9日可以选择要求员工复工,但具体的复工方式要根据行业性质及企业具备的条件进行选择,要注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措施。


也就是说,2月3日及之后北京企业可以复工,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员工到岗上班外,其他企业可尽量安排通过远程工作在家办公的方式完成相应工作。


实务建议


企业创始人应及时关注疫情最新动向,关注国家及地方政策及权威媒体消息。通过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及时掌握企业所在地的复工时间规定,提前安排企业内部调研,了解员工复工时能否正常到岗上班,进一步判断能否正常推进和交付产品或服务。如果可能有困难或障碍的,要提前做好预案和替代方案。


根据北京相关政策,可要求员工2月3日起即复工,“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其他企业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员汇聚、集中。”



我们理解,北京及各地方政府通知复工时间延后的本意,是为了避免返程人流量过于密集,让大家尽可能错峰返程,并留有固定自我隔离时间,同时也尽可能减少对于企业运营和工作安排的影响。因此,企业创始人、业务负责人及HR在与员工们沟通复工安排时,也尽可能说明背景情况和原因,请大家尽可能做好错峰返回、自我隔离和按时复工的安排,共同保障好自身和同事的健康安全,一起及时响应好工作需求,维护好企业运营需求和个人生活秩序,一起努力抗击疫情。


03


春节延长假期或此后的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标准如何核定和支付?


律师解读


国务院出台春节延长假期通知后,各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先后密集出台了当地延迟复工的政策。但是由于各地定性的复工期性质存在差异,所以对于正常休息的员工和上班员工到底如何核定和发放工资标准仍有争议。


通常意见是,延长假期期间员工休息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仍需要支付正常工资,对于上班员工按照休息日加班处理,需安排补休或支付200%工资。对于延迟复工期间上班如何发放工资,各地存在不同认识。上海认为,延迟复工期间员工提供正常劳动或按要求在家办公的,企业应当按照休息日加班处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但广东等地则明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提前复工的员工,支付正常工资即可,其中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2倍工资;同时也需要注意的是,广东并未进一步明确非因疫情防控需要而复工的一般企业的员工,是支付正常工资即可还是需按照休息日加班处理。


由于北京并未明确强制规定在2月3日至2月9日24时延迟复工,而是建议企业在此期间进行灵活办公安排,因此,2月3日至7日之间北京企业要求员工在家上班的,支付正常工资即可;2月8日和9日休息日工作的应安排补休或支付200%加班费。如该期间员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而请事假的,可以不支付工资。员工如有应休年假或调休假的,也可作相应休假安排。


由此可见,北上广地区对于延迟复工要求和具体待遇支付的规定各有差异,全国各地方政府复工政策的出台时间和内容也各不相同。因此,尤其是对于2月3日及之后延迟复工期间提前复工员工的工资支付,建议企业还是进一步关注所在地的政策规定,尽量保障员工基本生活和企业运营秩序。


实务建议


总体来说,多个地方政府政策规定确实倾向于要求企业对于延迟复工期间未提供劳动的员工仍然支付工资待遇,如果企业确实难以承受该人力成本的,建议通过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坦诚沟通公司面临困难的客观情况,对于工资待遇是否支付以及支付标准达成协商一致。毕竟唇亡齿寒,通常员工也会尽量理解、支持和配合公司的相关决定,共渡难关。



在此基础上,注重双方对于工资待遇是否支付及支付方式的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的确认,例如,延迟复工期间需支付工资待遇地区的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工作沟通软件告知延迟复工的安排,一并明确说明延迟复工期间如未提供劳动的不计薪,如有正常工作的同事未来会给予调休,并尽可能由员工明确表态如“收到,知悉并同意按照公司安排执行”等。


04


如员工确诊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型肺炎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期间或患病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律师解读


员工因疑似患有新型肺炎而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企业按员工正常出勤工作期间工资标准予以支付。


员工被确诊患有新型肺炎的,隔离期结束后仍需继续治疗和恢复身体健康期间,按照病假处理,企业按病假期间工资标准予以支付。北京市病假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760元/月=2200元/月*80%),如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了更高的病假工资标准,按照企业规定执行。


实务建议


及时定期梳理、调研员工所在区域和身体健康情况。


关心员工健康等动态,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及时发布各种防疫信息的同时,提醒并帮助员工及时正确应对,关注每个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如确有员工疑似患有或确诊患有新型肺炎的,尽最大可能给予关怀和帮助,根据员工所处阶段及时支付相应工资待遇。


05


对于按期从疫情严重地区返回企业所在地的员工,企业应当如何安排工作?


律师解读


对于按期从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返回企业所在地的员工,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先建议和安排员工在家自行隔离观察,避免强制要求员工必须隔离。员工自行隔离观察期间,按照在家办公或年休假或休息日调休处理,并按天定期沟通了解员工体温检测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实务建议


持续长期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对于员工尽可能给予尊重、理解和支持。


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人,在这样艰难的时刻,仍应以全员生命安全健康为首要目标,才能尽最大努力维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创始人、核心高管和HR部门应持续长期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对于员工尽可能给予尊重、理解和支持。


06


如因疫情遇到交通管制而无法按时返岗上班的员工,企业应当如何安排工作?


律师解读


对于因交通管制而无法按时返岗上班的员工,建议企业安排其在家办公,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正常工作。此外,也可根据员工个人应休假期情况,安排年休假或调休假等。如果上述情况均无法适用,也可按事假处理。


实务建议


加强内部沟通协作,确保正式决策的快速确定、落实和执行。


疫情面前,更需加强创始人与合伙人及核心高管之间的沟通,加强企业HR部门、业务部门与员工个人之间的联系,重视任何正式决策的及时沟通、确定和落实,关注人与人之间的陪伴、鼓励和疏导。


对于比较复杂的情况或问题,尽可能协调资源共同尽快解决,在确保企业自身运营和发展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07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如何合法有效降低人力成本?


律师解读


未来一段时期之内,不少企业的经营可能都会面临较大压力,比起简单粗暴、毫无预警的单方降薪,更加建议企业可以与员工及时沟通、说明背景原因,最终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和安排待岗,以合法有效的降低人力成本和运营风险。


实务建议


注重与员工的坦诚沟通和交流,如果企业确实有困难的,共同协商寻找解决方案。



如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的操作难以具体落实的,尽量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明确企业与员工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08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如何合法有效安排员工待岗?


律师解读


企业停工停产而导致员工待岗的,应尽量与员工签订待岗协议书,明确约定在此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正常工作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员工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以北京为例,待岗期间生活费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实务建议


随时掌握企业现金流情况,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力且预估潜在风险。


面对疫情,一段时期内多个行业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成单量都可能出现急剧减少的局面,创始人还需要提前具体评估测算下,办公场地租金、物业管理费、人力费用等运营成本和费用持续固定发生的情况下,成交量和回款金额又将持续低于计划或预期,由此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的影响。如果现金流确实存在较大风险,那就要进一步提前考虑规划企业运营、成本控制和员工管理了。


09


有什么政策能够缓解企业经营压力、降低成本吗?


律师解读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就是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具体标准为企业及其员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就北京而言,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上年度企业裁员率低于本地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


实务建议


持续关注企业所在地政府、所在创业园区甚至是所租物业公司的政策优惠和扶持措施。


目前,已有万达、保利等大型房企及购物中心站出来免收商家房租以共渡时艰,对于广大的创业企业,创始人也可以关注相关信息,甚至是尝试主动与办公场所的出租方或物业方进行沟通,争取有机会减免一部分房租;与此同时关注所在创业园区和所在地政府后续一段时间之内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尽最大可能多方面地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时间。


10


因疫情导致企业确属经营困难而不得不裁员的,能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而解约吗?


律师解读


确实,疫情期间企业应当不裁员或少裁员。但是实际上,在疫情开始之前,很多创业公司的创始人已经有了裁员的决策甚至是具体方案,考虑良久作出决定让员工先过好年,只是谁都没想到这个春节会这么漫长,这也直接导致现在很多初创企业难以继续运营甚至是存续、创始人濒临创业失败的危难关头而不得不裁员。这种情况下,企业还是要尽量避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考虑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协商一致解除。



实务建议


谨慎决策裁员,如不得不裁员的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并对离职人员给予帮助和关心。


解约时及解约后设身处地的关心离职人员的后续发展,比如帮助聘请猎头,介绍新的工作机会等,让离职人员感受到善意和真诚,与离职人员共同应对危机、困难和挑战。


总 结 


总体而言,疫情防控期间,创始人作为企业的领航人,更需要情绪稳定,保持积极心态,正视面临的困难和阻碍,向大家传达积极乐观的信号,企业全体人员方能万众一心、同舟共济、排除万难应对解决一系列的问题,群策群力,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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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光涛短.png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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