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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评鉴测评

为什么老板会重用一个没有功劳的HR?

2019-03-19 5944 21 0 0 来源: HR商学院

做了10年HR,我越来越认同一句话: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因为对于一个HR,公司的成绩和功劳很难归到自身头上,往往充当那个功劳背后默默付出的人,做了不少事,但却没有任何实际的价值。

 

相反,工作中的一个闪失和疏忽,特别是劳动者权益方面的,极有可能成为职业生涯上的污点,或断送职业生涯。

 

在这个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先的年代,不犯错的HR,比有功劳的HR更受欢迎。越来越多的HR意识到,简历上亮眼的不能只是成绩,而应该有劳动风险防范0污点。

 

比如,最近的热搜话题,招聘时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已有不少HR踩了雷。

 


一家大型公司的HR,在招聘时因询问女性应聘者婚育情况,被录音后在网上传播,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最后不得不被炒掉。

 

听到这样的消息,不得不感叹:HR们,有一点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储备,是保住自己饭碗的有力武器啊!

 

一份针对HR的问卷调查报告显示:

 

在职业生涯最遗憾的三件事中,几乎所有HR都勾选了这一项:因为个人疏忽,导致没有妥善处理员工劳动纠纷。

 

相比起日常工作中的小错小失误,劳动纠纷的案件,影响力更为深远。

 


第一,耗费精力。一个劳动案件最短持续3个月,最长的有2年之久。

第二,耗费钱财。仲裁赢了,公司要出律师费,打点费;输了,还要搭上经济补偿金,甚至是双倍的赔偿。

第三,名声不好。招人难是每个公司的常态,一个发生劳动争议案件的公司,直接影响公司的招聘口碑。

 

这些实实在在的影响,对于公司的老板来说,哪一点他都接受不了。

 

接受不了怎么办?谁失误,谁负责!

 

HR责无旁贷。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HR,倒在了劳动争议事件上的原因。

 

可怕的是,HR的工作处处都有坑。

 


新员工入职,社保没及时缴纳,被员工投诉公司不缴纳社保,罚款。

 

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被以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钱。

 

制度没有给员工签字确认,按制度执行员工奖惩时,被投诉不合理奖惩员工,赔钱。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扣工资时一次性扣除超过月薪的20%,被员工投诉,返还扣款。

 

合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但因为程序不到位,反被员工投诉,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


如果说这些都是HR自身的锅,那么这些,就是HR不得不承受的锅。

 

A部门说,某某员工我已经通知他,不用再来上班了,他3天没来了。

 

B部门说,这个月我安排了员工加班,有90个小时。

 

老板说,这个员工做事不行,对公司影响不好,你现在就给我开了。

 

……

 

真所谓:不怕神一般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HR的猪队友,显然比别的部门要多。

 


更可怕的是,现在的员工越来越有维权意识。

 

甚至,他们比你还要懂劳动合同法。

 

而劳动合同法,本就是倾向劳动者的,稍微懂一点的员工,就能为自己合理维权。

 

再加上自媒体的兴盛,员工很快就能为自己找到一个靠山,在背后充当军师,集体对抗公司HR。

 

更更更可怕的是,有些劳霸,他们来公司的意义,就是专门找HR的纰漏,谋求补偿。

 

见过入职第一天,就为自己收集加班记录的人吗?

见过每月都把公司的刷卡记录,都完整保存的人吗?

见过与HR的聊天记录,都一一导出打印留底的吗?

 

这些,我反正都见过。

 

面对这些种种,HR们,只好抓着脑壳,生无可恋的大喊:防不胜防。

 

然后互相安慰一句:

 


不少HR感叹,自己也是劳动者,可面对更多的劳动者,每天只能如履薄冰,谁又能保护一下我们呢?

 

与其指望别人,不如靠自己。真正能保护我们的,也只有自己。

 

唯有自己将走过的坑都填起来,唯有有经验的人将他们的坑分享出来,我们才能在注定坑坑洼洼的HR之路上,走得平稳、平顺。

 

这些烦恼,统统都可以交给这些“填坑”专家,他们总结了一套劳动用工方面的方法论,专填各种劳动风险的坑。

 

让你在HR的道路上没有过,助你成为老板重用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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