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 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 步至“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优惠券已放入您的账户中,请在app“ 我的-优惠券”使用

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

签到成功

已累计签到 07 天,继续加油吧!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签到失败

非常遗憾!连续签到中断,今日签到将重新累计天数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重新签到

已签到

您今天已经签过到了
去浏览其他内容吧,同样很精彩呢!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关注儒思微信订阅号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资讯>劳动法

福州公交司机猝死案,再谈“放弃社保”单位实操须知的这四点

2021-02-03 5710 11 0 0 来源: 人力资源法律库

1月25日,福建福州一公交司机在驾驶途中,突发心梗将车辆安全停稳下车后不幸离世。 


公交公司回应: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不能被认定工伤,出于人道主义仅赔偿十万元。


微信截图_20210203091043.png

一、企业和员工为什么会出现自愿放弃社保协议? 


1、企业故意不缴纳社保。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在员工入职时,强制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 


2、员工自愿不缴纳社保。


一些员工为了增加额外收入,或者已经缴纳新农合等原因要求用人单位不用为自己缴纳社保费,而是把企业应缴纳的社保费折算成补贴的形式发放 


所以综合以上因素,导致实践当中,放弃社保的情形十分普遍。


微信截图_20210203091107.png

二、单位与员工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有效吗? 


答:无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保是双方的义务,所以必须履行,而非对自己权利进行处分,故即使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微信截图_20210203091115.png

三、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后对单位有何影响?


1、依然负有补缴补缴义务,行政处罚的风险


因为缴纳社保属于单位义务,故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无效,进而带来的法律后果就是单位依然负有补缴社保的义务,如果拒不补缴,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2、劳动者主张单方解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以及46条,在某些地区比如北京,员工可以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具体可以参考公众号文章: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主张经济补偿金是否会得到支持? 


 3、员工发生工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给单位带来的最大的风险就是放弃缴纳社保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本案中情形)或者其他因工伤伤亡的情形,依然是能够认定工伤的,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因工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单位承担。 


虽然放弃缴纳社保,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所以一但发生工伤,那么一朝回到解放前。


微信截图_20210203091122.png

四、实践当中单位如何规避风险? 


1、最好的的规避风险的方式就是:依法缴纳社保、依法缴纳社保、依法缴纳社保(重要的额事情说三遍)毕竟大家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但是这也比不缴纳要强太多。 


2、其次,实践当中,有的情形下并非是单位不愿意缴纳,有的是因为员工一些特殊原因,比如缴纳了新农合,或者为了增加额外的收入,不配合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故此单位让员工签署《放弃社保声明》,以此规避单位风险。 


3、基于这类员工要么单位不用,如果单位基于招工难,一定要使用这类人员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保险予以降低单位工伤风险。 


其次虽然《放弃缴纳社保协议/声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那么还是建议要求员工出具声明,为啥呢?因为在实务当中有的地区会因为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不支持其主张单方解除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4、因为《放弃缴纳社保协议/声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导致双方负有双返还的义务,即单位应当为员工补缴社保,员工也应当返还单位支付的社保补贴,又因为如果需要补缴社保,员工需要承担个人缴纳部分,所以这里员工如果需要完成补缴需要出双份钱,与员工当初放弃缴纳社保的初衷相违背,很多员工就据此放弃了要求单位补缴,从而增加了单位的谈判筹码。




文章来源于  人力资源法律库

  赞  |  0       收藏  |  0
发表

0 评论

展开查看剩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