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 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 步至“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优惠券已放入您的账户中,请在app“ 我的-优惠券”使用

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

签到成功

已累计签到 07 天,继续加油吧!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签到失败

非常遗憾!连续签到中断,今日签到将重新累计天数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重新签到

已签到

您今天已经签过到了
去浏览其他内容吧,同样很精彩呢!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关注儒思微信订阅号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资讯>劳动法

被派出境员工发生工伤,企业应当如何处理?

2020-01-21 5910 13 0 0 来源: 人力资源心理学

案例


   一家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公司,近年参与援建非洲某国的一条高速公路。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公司从国内挑选了部分技术骨干并外派至该国工作。在工作期间,一名外派员工在当地受伤,经回国申报被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分析


   本案中,若该公司在国内已经并持续为该员工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则不论该员工是在国内工作还是被委派到境外工作,只要在为公司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那么该员工已经在国内建立的工伤保险关系就是有效的。


      但是,在境外工作期间,其国内的工伤保险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中止:若该公司按照外派地的当地法律已经为其办理了当地的工伤保险,则在当地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应当依照当地的工伤保险待遇予以处理。


      若公司没有在境外工作地为该员工办理当地的工伤保险,则可以在员工回国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该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本文来源:网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由人力资源心理学整理编辑, 所推送文章非商业用途,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人力资源心理学”立场。

  赞  |  0       收藏  |  0
发表

0 评论

展开查看剩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