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 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 步至“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优惠券已放入您的账户中,请在app“ 我的-优惠券”使用

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

签到成功

已累计签到 07 天,继续加油吧!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签到失败

非常遗憾!连续签到中断,今日签到将重新累计天数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重新签到

已签到

您今天已经签过到了
去浏览其他内容吧,同样很精彩呢!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关注儒思微信订阅号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资讯>行业新闻

上海市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平均线8%,下线3%

2018-03-29 6300 23 0 0 来源: 来源网络

经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了2018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640.webp_meitu_5.jpg

平均线为8%,下线为3% 。

工资指导线在引导企业和职工合理确定工资的增长幅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已成为工会和企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活动时的重要参考。

2018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平均线为8%,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平均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二倍以上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平均线;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企业,增长幅度可适当高于平均线。

2018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3%,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下线。

同时,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要求:企业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确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既促进企业的发展,又保障职工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应当努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企业高管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赞  |  0       收藏  |  0
发表

0 评论

展开查看剩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