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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解释 -劳动法 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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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喱酱

 

2020-01-30 08:00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请求解释。公司新招一名员工,试用期4000元(3个月),如果过了考核后,转正工资4200元。问:以上双方同意,问是合法吧。如果考核不合格,公司不调整工资,请问合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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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1.纠正一下,应该是《劳动合同法》而非《劳动法》2.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是对下限的规定,是对劳动者的保护,是企业执行的法定的最低标准。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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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30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