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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有一位入职不久的员工,试用期到期后,我问老板她考核是否通过。老板说再给他一个月时间观察她的工作情况。之后过了一个月后,2月13号老板和我讲这个月给她转正。社保我是在2月14号给她新增进去的。公司的试用期是2个月,她正常的试用期时间是2016.11.7-2017.1.6(刚好两个月)我现在很纳闷纠结,劳动合同要从哪天给她签起来,是按调入社保的那天,还是老板说的这个月(这个月又是几号呢,这个问题我没有直接问老板,担心她不懂又蒙逼了,她也挺忙的不想再增加她的工作量,要是听她讲了,估计随便讲一个,我担心不符合劳动法。)我该怎么做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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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种

 

2019-12-22 14:20

关于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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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 儒思用户1497413284

    										

    试用期不能延长 特别是书面注明了试用期,而且入职1个月内需要签订合同,否则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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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2 14:32

  • 儒思小秘

    										

    建议是:1、先跟员工打好底,书面签2个月试用期,但是由于她的工作需要考察,延后一个月,员工如果没有问题就没事了。2、劳动合同开始日期还是按正常试用期的第一天签订,注明试用期。3、目前还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写试用期开始前的时间,不然会负担赔偿两倍工资的风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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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2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