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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与“留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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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喱酱

 

2019-08-28 10:40

某科室2006年引进了一名医生(现年43岁),2011年这名医生通过副高职称评审,具备较扎实的业务能力,其本人也希望自己能在本学科做出一番成绩,但在院期间多次提出辞职,院部多次挽留,并于2013年任命为专科主任,在三年任期中未发挥出明显的领导作用,自2015年薪酬方案推行一年时间以来,该医生一直存在抵触情绪,并在科内经常传播负能量信息,科室业绩近一年时间下滑趋势严重。此外,该医生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度不高,抵触医院相关制度规定。该医生合同将于2016年8月底到期,医院面临续约合同问题,医院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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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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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8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