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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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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喱酱

 

2019-05-06 13:40

车间一员工入职4年,上个月在车间不慎吸入电木粉(酚醛塑料),出现类似急性中毒,送镇医院治疗一周后,胸腹部仍有疼痛,无其余症状,转市人民医院治疗,治疗约半个月,各种检查均无问题,但该员工仍胸腹部仍有疼痛.现在工伤鉴定员工工伤不成立,也不属于职业病,目前该员工自行去其它医院治疗中.现在问题是:一、政府认为不是工伤,厂方是否也可以这样认为?是否可以不支付医疗费用;工伤费用及工伤期间工资。只按病假工资支付?二、前期住院治疗时其妻子(也是公司员工)在医院照顾他,其工资及伙食补助等如何处理?三、该现象为何不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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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1.工伤认定部门对于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标准的。2.既然单位已经为员工申报工伤认定了,就是说单位已经同意认定为工伤了,(请看看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有盖章,有同意认定为工伤字样)只不过没有达到工伤认定的标准罢了。3.既然如此,建议单位内部掌握按工伤待遇解决住院的所有费用。4.你看该员工完全符合认定的条件,只是伤情没有达到认定的标准(个人认为)这个认定标准是有认定部门来掌握的。5.关于休假期间的工资可以与员工沟通。我觉得单位也只能做到解决休假期间的工资和医药费报销,以及以后该部位的医药费用报销问题,毕竟工伤没有认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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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6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