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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意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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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wawa

 

2019-02-22 01:20

一员工上班途中被公交车门夹伤,司机不知道此事,因为员工当场就下车自行查看脚的伤势,当天去医院检查才知道骨折。员工没有拿到交通责任认定书。因为当时没有报警,司机也不知道自己夹伤了乘客。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为该员工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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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虽然没有经过交通部门,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情况属实,工伤部门有可能给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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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2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