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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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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可若宁山

 

2019-02-16 11:00

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16.6.30到期,公司是6.24找我谈话说是不打算公司做调整,其实就是不打算和我续签合同了,只是口头通知,我能拿到赔偿金吗?需要做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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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劳动合同期满,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因为用人单位不同意与你续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拿到经济补偿。1、因用人单位不同意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因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相关法律条款: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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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16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