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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员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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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wawa

 

2019-01-30 22:20

我们单位有些部门的员工是兼职的,在别的公司签合同上社会保险,我公司是否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若交保险,缴纳哪些保险?不纳保险,怎样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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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对于兼职的人员:1、针对在别的企业缴纳了保险的人员,可以签订《不需公司缴纳社保的情况说明》,将此作为劳务合同的附件形式存在;2、针对那种个人缴纳保险,基本是农村户口的那一类人员,每年年底的时候,他自己缴纳了保险的养老部分,并将发票拿到公司,公司审核通过以后,将这笔钱报销给员工;3、保险目前是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4、一般法律规定的几种用工形式分别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的用工方式有以下几种:1、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包括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关系三种。2、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3、劳务用工:一是劳务派遣方式。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再将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派遣,由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用工方式。例如,现实生活中各单位非自已招聘的保洁员和保安。二是达到退休年龄且已享受养老待遇的人被聘用的人员。可以参考用工形式,规避不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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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30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