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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休假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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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幸福

 

2018-12-06 20:00

1、如果一个员工是社会工龄年限超过一年,入职我司,年假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2、如果一个员工的工作年限超过10年,2017年1月份请可以请17年多少天年假,是根据31/365*10计算吗?3、如果一个应届生,没有社会工龄的,入职我司时间是2016年7月1日,那他2017年的年假是2017年7月1日起算,那他在2017年可享有的年假是2.5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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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1.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职工必须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果员工社会工龄符合条件,必须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否则公司可不予认可,且有些地区规定必须连续工作,即在上家单位离职一个月之内与下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按照入职本公司年限算起。2.10天。但是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3.职工应从连续工作满1年之日起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天数按照连续工作满1年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计算方式:(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故不存在2.5天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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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6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