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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了新单位还在试用期内,工伤导致脚趾第四第五粉碎性骨折,经手术治疗后断指接上,但是四五脚趾外翻无法穿鞋;行走也受影响无法受力。因保险停缴,新单位又未给续缴,导致所有费用单位都由垫付。这种情况如何进行伤残评定?如果继续在新单位上班病假算不算试用期?如果单位提出辞退又有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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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keys

 

2015-11-0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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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李玉娇

    										

    你好!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按照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要赔偿,如果单位单方提出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要承担因违法解除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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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04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