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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用欺诈手段和公司签订合同,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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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papa

 

2020-04-04 18:20

     2012年3月,深圳某高新技术企业M招聘政府关系经理,负责外部的政府关系维护,内部的ISO9000流程制度的梳理,要求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高,硕士学位,有内审员资质。王先生,毕业于广州某职业技术学院,曾任职于某生产型企业的政府关系主管,了解ISO9000的基本要求。王先生考虑M公司的知名度高,公司工资福利待遇好,于是虚构了工作经历,并伪造了学历和资质证明。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了经理人员的待遇。时间仅过了两个月,公司发现王先生并不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同时对王某提供的学位证书,资质证书进行了查验,发现均是伪造的材料。公司决定免除王先生的职务,解除与王先生的劳动合同。王先生认为自己被录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应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于是提起了诉讼。结合本案例分析,仲裁委员是否会支持王先生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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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案例解析: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判给王先生经申请。员工用欺诈手段和公司签订合同,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吗?《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同样指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在公司已明确招聘条件的情况下,王先生弄虚作假,明显属于对公司的欺诈,公司也正是被欺诈而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当然违背了公司的真实意思。公司也就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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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4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