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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哺乳期泡病假的员工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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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美腰叛

 

2020-04-04 13:40

我单位一女员工,2011-01-22入职,从怀孕开始一直就休病假直至2013年11月26日生小孩,休完143天,休完产假后本应于4月18日正常上班,但她一直以血压高为由交着病假条,直至今日仍不上班,实际上就是泡病号在家带孩子,但因为是在哺乳期,其实医疗期三个月早就到了,所以无法与其解除,接下来不知怎么办?即使解除了还得赔她钱,真是心不甘,怕的是有其他员工效仿,期间跟她谈过无数次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无济于事,哎,愁死了,各位同仁,对待这种人大家给我出出主意,怎么办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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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三期不能一定不能解除的,如果是员工严重违纪,是可以解除的。所以你们可以先书面通知她来公司销假并进行沟通安排,并说明企业的请假制度,以及相关的劳动法规。保留相关的证据。如果对方仍然置之不理,可以视为旷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一点可以具体参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一个是不管是否三期的,都可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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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4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