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 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 步至“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优惠券已放入您的账户中,请在app“ 我的-优惠券”使用

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

签到成功

已累计签到 07 天,继续加油吧!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签到失败

非常遗憾!连续签到中断,今日签到将重新累计天数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重新签到

已签到

您今天已经签过到了
去浏览其他内容吧,同样很精彩呢!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一年期合同和三年期合同的区别?

分享到

 

收藏
良缘

 

2020-04-04 13:00

公司原来执行一年一续签合同,现在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大,想改成三年一签。现觉得签三年期合同的好处是:1、试用期可以约定为3-6个月。2、减少一年一续签的人事工作量。规避漏签的风险。现想了解的是:三年签有哪些弊端,尤其是中间如果要辞退员工,这个赔偿标准有变化吗?还是按员工实际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

添加回答

回答(1)

  • 儒思小秘

    										

    按照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次签订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固定期限的合同还是长一些的好,合同期长,试用期就可以长一些,这样对全面考察一个人有好处,试用期发现不合适的员工可以终止试用,没有赔偿金的顾虑。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关系。

    0
    回复

    2020-04-04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