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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or 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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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多啤梨

 

2020-04-02 14:00

公司2005年从附近村里找了名48岁男清洁工,负责公司办公楼(三层)的日常清洁(每周工作5天),与其签订了“劳务协议”,约定“乙方愿意提供卫生清洁的劳务服务,服务期间双方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甲方按照协议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确定服务期限。为保证乙方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甲方负担”。乙方每日的工作量不是很大,空余时间在宿舍睡觉或休息。现公司打算不再使用其提供服务,请问:双方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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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如果这些男清洁工没有超出法定的劳动年龄,我认为还是劳动关系。尽管约定的是劳务关系,但是每个环节都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约定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劳动用工风险,结果有点弄巧成拙。简单说几点:从用人时间上看,2005年至今,将近10年,不是短期用工。从工作时间看,尽管工作量不大,但是空余时间在宿休息舍,可以认为是员工宿舍,这样的工作时间也是双方约定的。不能算是临时工。报酬支付也是按月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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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2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