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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人事专员,销售部有一员工4月份离职,在5月份申报社保的时候,由于疏忽继续为其申报,在6月份核算5月工资的时候,查出来多为她买了一个月保险。她还有部分工作及提成移交另一员工。请问,追回保险合法吗?其次怎样合理的阐述并追回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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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papa

 

2020-01-05 20:40

员工离职,人事疏忽多为其购买一个月保险,如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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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为了避免损失,可以联系他本人看看可不可以把费用追回,如果本人不愿意,可以拿着他的材料到社保中心申请社保退费,但是流程和材料会比较繁琐,各地情况不一样,可以先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是否可以这么办理。如果实在不成,就要看公司是怎么规定的,是否需要本人承担所有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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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5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