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变动

儒思平台“超级会员”产品已关闭,已经 开通对应权益的老用户不受其影响,请移 步至“我的"查看。

我知道了

优惠券已放入您的账户中,请在app“ 我的-优惠券”使用

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

签到成功

已累计签到 07 天,继续加油吧!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签到失败

非常遗憾!连续签到中断,今日签到将重新累计天数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重新签到

已签到

您今天已经签过到了
去浏览其他内容吧,同样很精彩呢!

连续签到7天可获得额外奖励30积分

我知道了

2010年初至2012年7月份,公司财务部门主管小王累计加班时间(延时和双休)共计245小时,该公司在2011年7月份时被别的公司收购,至2012年8月份小王因自身原因申请离职并提出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对此公司需要支付该员工加班费吗?

分享到

 

收藏
梦想还是要有的

 

2019-10-28 16:00

跨年度累计的加班时间在离职时可以申请公司支付加班费吗?

添加回答

回答(1)

  • 儒思小秘

    										

    劳动法规定,工作日延时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可以安排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在收购的时候,如果当时没有给小王结清加班费,且后续未安排调休的必须要给小王结清加班费,如果小王去仲裁的话,应该会得到支持。

    0
    回复

    2019-10-28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