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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是否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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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幸福

 

2019-09-18 18:20

黄女士于2010年2月到某物业公司的客房部从事保洁工作,月工资2500元。2012年8月,物业公司以黄女士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务派遣协议,要求黄女士在立刻办理离职手续。黄女士认为自己工作认真,物业公司随意解雇,违反劳动法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将物业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庭,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未提前30天通知的1个月代通知金2500元及经济补偿金7500元。物业公司认为,双方劳务协议说明双方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解除劳务派遣关系时,公司不需承担法律义务。双方协商无法一致,黄女士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黄女士的申请?请结合本案例分析,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是否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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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知识点:劳务派遣关系是指通过专业劳务公司将人员输出至实际用人单位,由实际用人单位进行业务和日常管理,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再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劳务输出协议,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例解析:本案例中,黄女士的仲裁申请会得到支持。劳资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物业公司与黄女士之间,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代替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双方为劳动雇佣关系。物业公司在招聘黄女士时并未通过劳务中介公司,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同时还应为黄女士缴纳社会保险费。物业公司自认为与黄女士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所以公司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不承担相关义务,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曲解,对“劳务派遣”的误解。劳动派遣关系或劳动雇佣关系只是用工的形式和途径不同,不管是何种原因,因员工的过错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单位无法举证的话,只能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经济补偿方面,黄女士共计工作2年零7个月,因被无故辞退,应经济补偿3个月的工资;此外,公司要求黄女士立即离职,应额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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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8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