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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办事处撤销,员工不愿来总部上班,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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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18:40

北京的公司,某省办事处撤销,公司加薪希望员工来北京工作,员工不愿来北京,劳动合同是跟北京公司签的,上面没有规定办公地点,这样的情况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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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那么既然没有写工作地点,个人认为该合同部分无效,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导致员工离职那么公司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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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6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