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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面对企业变相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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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幸福

 

2019-02-24 18:00

企业通过普涨工资的时候不给个别员工调薪,职级上升,工资上调等手段对待员工,目的是想让员工自己提出离职,这种情况员工该怎么办?另外,企业为了想让员工离职,给员工调岗,但是员工不同意,员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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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   但是如果员工掌握了企业采取种种刁难和欺骗手段,为了规避法律规定,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诱使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相关证据。在被强迫和欺骗情况下,劳动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不能认为是真实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多数会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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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4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