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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倒员工如何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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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喱酱

 

2018-12-14 09:00

生产车间三班(上四休二,每天12小时))员工,目前综合工时还未审批下来,因此在计算工时及加班费时有一些问题不太好确定:(1)月标准工时是21.75*8还是20.83*8?(2)以下两种操作方式哪种正确?一种操作方式:除法定节假日需额外支付三倍标准日工资外,其它每日正常超出的工时都按日延长1.5倍支付?上班恰逢双休日是否还需要单独支付二倍日工资?另一种方式:因为是三班倒,那么是否要按全月的工作时间来算,超过月标准工时的均按2倍计算加班费,但遇到法定假日加班则按至少3倍计算?即:没有1.5倍的支付方式。(3)标准日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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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儒思小秘

    										

    未实施综合工时,三班倒的工作时间工资计算确实会有困惑。关于你的问题,有如下意见:1、月标准工时,是应当按照20.83计算的,20.83天平均每月的工作时间,21.75是平均每月的计薪天数,之所以有区别是因为有11天法定年假的存在,这11天不应当记做工作时间,但是应当给计薪。即每月的标准工时是20.83*8=166.64小时;2、第二个问题认为第一种操作方式是正确的,在某个白天休息时,不计算工资,视为事假。如果是第二种方式都按照2倍计算,显然对公司是不公平的,因为延迟工时就是1.5倍工资,如果你们的综合工时审批下后,就是按照1.5倍来支付超出法定工时工资的;3、标准日工资:工资总额/21.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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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4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