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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位员工因自己生病需要请“长期”病假,大约半年左右,之前她做手术及休养已经有1个多月,公司都按病假处理(有医院开的假条),现在她还想继续休半年病假,公司不同意,她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且今年12月到期。公司的想法是让她自己辞职,等休养好了,如果岗位还有空的,那她重新再入职;她想让公司开除,并不想自己辞职,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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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苏苏苏

 

2016-11-1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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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 shrimp

    										

    直接辞退就可以了,劳务关系没有什么补偿金,公司不存在额外补偿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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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21 11:54

  • asdfghjklzxcvb

    										

    我看错了,如果是劳动合同可以按我上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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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18 20:53

  • asdfghjklzxcvb

    										

    快递到岗通知单,第一次开到岗通知,不到后,在开到岗通知,不到。第三次直接开辞退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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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18 20:52

  • 崔晓光

    										

    《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的调整,直接解除就是了,如果没约定不存在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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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18 19:51

  • Cici.Zhang

    										

    最担心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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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18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