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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职场提升

政委制度的前世今生

2019-07-04 23745 6 0 1 来源: HR实名俱乐部

很多企业在学习阿里的政委体系,今天跟大家聊一聊军队中政委制度前世今生,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明得失。


 一 

 苏俄为什么要建立政委制度?


苏联国防部军事历史研究所编的《苏联武装力量》一书,对苏俄红军的政治委员有较详尽的记述——“红军中的第一批党政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是1918年3、4月间建立起来的,其目的是为了在军队中贯彻党的政策,对军事专家进行政治监督,领导党组织和全部党政工作”。


当时苏俄建立政治委员制度的背景是,十月革命后,面对强势的国际资产阶级和进逼的白军,年轻的苏维埃政权陷入了困境,起义军虽为数众多,但是对共产主义革命的认识也不到位,导致作战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苏俄在建立政治委员制度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列宁一开始认为,军队中党的活动应被限制在“从属于军事行动”的地位,政委主要是贯彻落实起服务保障作用。


而作为红军创始人、苏俄最高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托洛茨基,则认为一个军队中的政治委员,才是稳定军心的中坚力量,是党和军队间的桥梁。


托洛茨基在奔走于国内各条战线进行指挥,亲眼看到,由于布尔什维党对军队的控制不力,导致喀山战役的全线演败,哗变的士兵在军官的怂恿下一路溃逃。


后来,托洛茨基印发了对全军的命令:“我警告全军:凡有擅自撤退的部队,首先枪毙该部队的政委,其次是部队指挥员”。托洛茨基在苏俄危难之际的举动,使列宁对其更加信任。


托洛茨基认为,一支军队在创建过程中,只有把政治组织工作和党的工作完全结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才可能获得成功。


在1918年6月召开的第一届政委大会上,托洛茨基明确了军事主官和政治主官的分工:在军事问题上,指战员是政委的上级;而政治上,政委是指战员上级,起相互牵制的同时,有阻止了旧军官结成派别的危险。


从某种角度来说,政委制度的创举使苏俄红军从溃败转向反攻,更塑造出一只拥有钢铁般意志的革命队伍。


简言之,苏俄的政委制度之所以行之有效,跟政委具备了党务上的指导权力,掌握了政治工作的实权,在军队中拥有监督权是分不开的。


 二 

为什么国民党“军代表” 制度失效?


苏俄政府在1918—1920年间,逐渐与中国革命领导人孙中山建立了联系,1924年初,孙中山建立的黄埔军校率先效仿苏联红军,在军校内创立政治部和政治科,开展以“党代表”为主的政治工作。


经过一系列的制度改进, 1925年7月8日“国民革命军”成立时,党代表制度已经在军内具备了极高的威信,各军中都设立了党代表和政治部,并配以苏俄军事顾问。


客观的说,在苏俄的帮助下,国民党建立的党代表制度,辅以政治教育工作的展开,使得黄埔军校的教导团成为既有凝聚力,又有战斗力的新式军队——广州革命军,在其后的北伐战争中,革命军迅速成为政治领导核心,表现出极大的激励作用。


不过,在蒋介石的一意孤行和苏联教官不顾中国国情的推波助澜中,国民革命军中的党代表制度逐步被异化,后来成为军官的“好助手”,完全成为军事主官的附庸,以其监督军官、改善士兵生活的宗旨相去甚远,最后索性党代表被废止了。


国民革命军中的党代表制度,没有延续发挥应有的作用,简单的看有三个原因:


1、党代表职权过于分散。


国民党内部一度出现“党代表、政治部、军队党部”三位一体的现象,党代表的权利被严重削弱,党代表无法独立开展政治工作。


1925年公布的《国民革命军党代表条例》规定:“关于军队中之政治情形及行为,党代表对党员负完全责任。关于党的指导,及高级军事机关之训令,相助其实行,辅助该部队长官巩固并提高革命的军纪。……党代表不干涉指挥官之行政命令。” 


这些规定,使得党代表难逃传声筒与橡皮图章的命运。


2、党代表制没有得到重视


面对军队战斗力低下、政治思想工作缺位等问题,国民党没有深究其因,却归因于“官长能力薄弱,升迁太捷,年龄幼稚,管理不严也”。 1927年“清党”运动后,国民党军逐渐废除党代表制,军队政工制度演变为以政治部为主、党部并存的状况。


国民党军在“北伐”过程中加入了大量新兵,由于“党代表”制建设相对滞后,新兵对“对革命的忠诚”更无从谈起。


3、国民党军队派系复杂


在国民党军创建时期,除了黄埔军校师生组成中央军外,军队的主要来源是各地军阀武装,各路军阀本着强者为王,弱者为寇的旧式思想指导,不仅抵制国民党中央政府派遣党代表进行“渗透”,更设法自荐其党代表与政治部主任,使国民党政治工作无法贯彻。


国民党军看似有雄兵百万却无力战之师,背后的原因就是党代表制没有得到重视,党代表职权被架空,军阀派系过于强势不一而足。


 三 

我军的政委制度的经验是什么?


1.回顾我军政委制度建立的几个节点。


(1)三湾改编——确定党的绝对领导


1927年9月,毛泽东发动秋收起义不久,对部队进行了著名的“三湾改编”,“三湾改编”从组织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

 

“三湾改编”首次提出——党的支部建在连上,班或排建立党小组,营、团以上建立党的委员会,连以上各级设立党代表,负责领导党的工作与政治工作。

 

1928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成立,制定了《红军党代表工作大纲》,明确规定:“党代表是代表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工作的;是所属部队士兵与官长的领导,是负责部队管理与教育的首长”。

 

(2)古田会议——取消党代表改称政委

 

1928年6月,中共中央在给朱德、毛泽东并红四军前委的信中明确提出:在政治上设政治部,取消党代表。

 

1928年7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决定,在红军中实行政治委员和政治部制度,周恩来在中共“六大”上所做的军事报告中强调:党代表是从国民党产生的,在苏联只有政治委员,由苏维埃政府委派,并把这规定为红军的一个建军原则。


1930年起,也就是古田会议之后,红军的党代表制改为政治委员制。营、连政治委员分别改称政治教导员和政治指导员。  


1930年冬天,党中央制定了《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


改条例对政治委员的责任和权限、隶属关系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强调“政治委员不仅是苏维埃政权在红军中的政治代表,而且同时是中共在红军中的全权代表,他是代表政权及党的双重意义,执行党在红军中政治路线及纪律的完全负责者”。

 

因此也有人批评1930年的暂行条例,过分扩大政治委员的权力,如规定“政治委员在与同级军事指挥员有争执时,政治委员有停止军事指挥员命令之权”。

 

(3)西安事变——政委制度的波折

 

1937年8月25日,西安事变后,国共两党携手合作,共同抗日。

 

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军队改编时取消了人民军队各级队伍中的政治委员,八路军下辖3个师的政治部改为政训处。

 

但是,由于取消了政治机关和政治委员制度,政治工作削弱了,军队作风起了很大变化,军阀习气开始滋长蔓延,部队中出现了轻视党和政治工作,忽视群众利益,侮辱战士等现象。

 

1938年,全军在团以上单位开始恢复政治委员制度,八路军各师所属独立营也设立了政治委员,各部队撤销各级政训处,恢复了师、旅、团政治部(处)。

 

1938年12月, 中央军委批准颁发《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从法规上明确了政治委员的地位和职权,指出政治委员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全权代表。

 

也就是说,该条例仍然强调了政治委员在与军事指挥员关系上的最后决定权。

 

1942年,中央军委再次修订颁发了该《暂行条例(草案)》,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政治委员在与同级军事指挥员有争议时,“除属于作战方面的行动由军事指挥员决定之外,其他由政治委员作最后决定,但须同时报告上级军政首长”。

 

至此,在人民军队先后执行10余年的“政治委员的最后决定权”规定最终被取消。

 

(4)解放战争——政委制度新发展

 

1947年7月,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草案》规定了党委与政治委员的关系,“在军队中设置各级党委员会,而以党委员会作为对军队之一切领导与团结的核心”。

 

该条例还明确规定党委书记一般由政治委员兼任。

 

1953年颁布实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连长、营长是直属首长,取消了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的直属首长地位。这些都曾在部队中造成了一些思想上的混乱。

 

1963年3月27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制定了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其中对政治委员的性质、地位权限和分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政治委员和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首长,对部队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在一般情况下,政治委员又是党的全盘工作的主持者。

 

这种党委统一的集体的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一直被以后历次修订颁发的《政治工作条例》所坚持和遵循。


2、我军政委制度发展过程中的几点经验。


(1)组织上的优势


在我军政治工作中的三大制度——党委制、政委制和政治机关制中,政委制居于关键位置。与国民党毫无实权可言的“党代表”相比,人民军队中的政治委员“兼任同级党委书记……既是本部最高的政治领导,又是本级党组织的领导”。


这说明,同级党委、政治机关均受同级政治委员的直接领导,并且在日常工作中,政治委员与同级军事主官是平级,而在党委会中,政治委员作为党委书记,比军事主官高一级。正是有了规范化的、掌握一定决断权的政治委员制,使得“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成为客观现实。


(2)界定政委的职责


一开始,我军的党代表与政治委员是并存的,而且多次跟国民党合作,两者之间的角色与职能区别混在一起。


苏联红军中的“政治委员”由苏维埃委派,而国民革命军中的党代表由“国民党党部”委派。基于我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无产阶级革命武装,后来釆用苏联经验“红军应由苏维埃派政治委员监督军官,并负责进行政治工作。政治委员应即为党的代表。


即“党代表”是军队内部选举出来的,而“政治委员”是苏维埃指派的,再后来,我军还将“党代表”、“党委书记”和“政治委员” 做了更细致区别。


(3)清晰的工作方向


毛泽东曾说过:“共产党是要左手拿传单、右手拿枪弹才可以打倒敌人。”军队作为党的武装,不仅要在军事作战上勇往直前,更要肩承社会主义理想的传播,在战场上培养革命信仰。


在战场上培养信仰和做红军的宣传,就是政治委员的主要职责,即对群众的宣传和对敌军的宣传。


“八七会议”上,毛泽东提出:“红军的打仗,不是单纯地为了打仗而打仗,而是为了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并帮助群众建设革命政权才去打仗的,脱离了对群众的宣传、组织、武装和建设革命政权等目标,就是失去了打仗的意义。


除了以上几经验,随着军队发展,政委制度也在不断的制度创新,而且政委制度的诞生,并不能单纯地定性为用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替代原有制度,更不能归纳为国民革命时期“党代表”制度的改进和修补。


作为政委制度中的个体——政治委员,也日益成为了军队中政策上的代表者、思想上的指导者、行动上的组织者。这个角色要对军事主官的决定把关、主持同级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本单位政治部门开展工作。


总之,军队中的政委,绝不仅仅是一个“保险丝”、“传声筒”、“橡皮图章”,而是成为一面旗帜、一支钢枪,是一个有灵魂的硬角色,这些都值得我们企业在学习军事管理思想要去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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