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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劳动法

公司是否可以禁止员工业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

2019-05-24 7135 20 0 0 来源: HR730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为了实现限制员工兼职或从事其他工作的目的,形式上,可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二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约束。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只有在程序上和实体内容上均符合法律规定,才合法有效,发生法律效力,而不能认为单位有权完全单方限制员工的兼职行为。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程序方面


①通过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通过民主制定程序和公示程序,否则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将不能作为处理员工的依据。


②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即在劳动合同中做相应的限制性约定。


(2)实质内容方面


①合法性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②内容合理性审查。如是否对员工基本生理需求给予保障,员工的责任(义务)与权利是否对等,是否滥用单位的权利,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是否损害公共利益等。


综上,可总结如下:


(1)在工作时间内,禁止任何非本职工作,通常会被认可。


(2)在非工作时间内,禁止任何与本职工作相类似、相竞争的业务,通常会被认可;但如果进一步禁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业务,很可能不被认可。


(3)对于离职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束离职后的就业行为。


法规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劳动合同法》第4条;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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